营商环境是一个区域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9月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进行解读。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树牢服务发展意识,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推动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截至8月底,青岛市实有市场主体总量211万,同比增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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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原龙在发布会上介绍,《二十条措施》主要围绕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效、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优品”工程、强化监管服务效能四个方面制定20条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五项改革,在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效上下功夫。
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在青岛自贸区开展“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开展吊销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试点。允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允许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吸收合并注销,理顺吊销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信用修复便利化改革。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全流程网办。出台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措施,为失信企业开展“套餐式”信用修复服务。
市场主体信用展示便利化改革。在全市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拓展应用市场主体“信用码”,现场展示信用信息。推行企业“信用地图”,全面、直观展示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3C免办服务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开通“3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实现“即申报、即出证、即报关”,审批时间从5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审批,3C免办企业清关缩短到1天。
服务型“双随机、一公开”便利化改革。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能联尽联原则,组织部门联合抽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检查中发现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且社会影响较轻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选择企业最期待检查的行业领域,开展“你点我查”活动。
二是聚焦五个领域,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
促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开展“益小微”和“助小微”行动,推出一批“优品微贷”金融产品。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帮扶措施,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质量标杆企业。
推动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完善2023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标准,由各区统筹本级投入和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对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实施奖励。开展农贸市场攻坚克难活动,每月对排名靠后农贸市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排名。
助力食品饮料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立食品饮料产业个性化“服务专员制度”,引导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和产业聚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两个责任”,搭建一体化食品智慧监管系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促进药械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线索处置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推进药房标准化建设。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级监管。提高青岛自贸片区进口药材通关检验效率,建立青岛自贸片区化妆品备案咨询服务“一站式服务”工作站。
推动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强化规上广告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组建胶东经济圈广告发展联盟。加大“三品一械”、医疗、医疗美容、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
三是开展五项行动,在打造“青岛优品”工程上下功夫。
开展“质量惠企促发展”行动。实施“青岛优品”工程。成立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专家库,提升企业行业质量供给和竞争力。成立惠企服务工作队,围绕6大产业链,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服务。
开展“标准化+”战略创新行动。在科技、产业、绿色、城乡、社会、协调、改革7个重点领域开展17项“标准化+”战略创新行动。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开展“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鼓励市场主体研制和执行高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落实市知识产权补助资金资助政策,简化申报流程。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专利转移转化桥梁,探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对企业投保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产品按规定给予50%的保费补贴。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涉企政策措施类文件审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专项行动。
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示范创建行动。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推动经营主体承诺亮诺践诺,完善经营者首问、消费投诉公示、赔偿先付制度,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开展名优企业网络维权。
四是创新五项机制,在强化监管服务效能上下功夫。
企业合规指导。在全市率先出台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为企业提供“菜单式”行政合规事项指导服务。结合流通环节多样化业态特征,在食品流通环节率先制定“一业一策”合规经营指南。升级市场监管“服务通”“法规通”平台,持续推出“壮链强企”频道,做好法规政策的发布、宣传和解读。
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落实,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免罚、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采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的行政强制措施。
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开展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聚焦行政事业性收费、商业银行、水电气暖等,加力规范各类价格行为。做好涉企违规线索收集,规范明码标价,查处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监督转供电主体执行政府指导价,为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
电梯维保监管。创新推出“智慧电梯维保”,运用大数据监控分析实现安全信息实时预警,连通“智慧电梯码”强化社会监督。
联络站“问需于企”。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联络站作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答复。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岳文燕
(作者: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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